我們的前婚生子女不應該淪落為孤兒


Dear姐妹們:
我們離鄉背井,面對種種岐視和婚姻家庭的考驗,相對我們滯留於大陸的前婚生子女所承受孤兒般的困苦,又怎敢言苦?

動物都有母子共處的權利,而我們的親骨肉卻硬生生地被分離,隻因我們是大陸配偶,必須受縛於《兩岸人民關系條例》的不公對待----台灣老公如果已有子女,就無法收養其陸配的子女為養子女,並且超過十二歲的就沒機會;相較之外籍配偶完全不受此限,而且年齡限制是二十歲。

因此,本人在此呼吁廣大姐妹,有相關前婚生子女滯留大陸無法來台,不論子女現在年齡幾歲,都請您們發個聲音,讓我知道您的故事,好方面我收集更多的案例以集體向陸委會賴主委及內政部門陳情。

我們都是最偉大、最勇敢的媽媽!人生最大的痛苦莫過於生離和死別,我們要中止這悖離人道的人倫悲劇一直上演,我們要讓自己的骨肉不再是孤兒!請您們盡快與我聯絡(阿文0955781911)方便的話請將您的故事貼上綱。謝謝!!

(轉貼大陸配偶家庭論壇) weny
http://www.ccff.idv.tw/forum/showthread.php?t=41348


大陸配偶台灣媳婦自從架設部落格後,呼應的人數已超過數百人,很多陸配都有此問題,孩子都要忍受分離之苦。

如果您有大陸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滯留大陸無法來台問題.希望有您的加入為子女發聲!抗議政府.大聲說出來.我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求政府准我們全家團圓!!
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,辦理來臺?
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.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.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.造成骨肉分離.情何以勘!

大陸配偶台灣媳婦.只有一個訴求.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.
http://blog.udn.com/NO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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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如您對此文持有任何見解或指教,請至下列網址回覆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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