藉行政中立箝制教學研究


侵犯言論自由11

【摘 要2009/06/26 中央社】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吳乃德、瞿海源、吳叡人及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等人,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,總統馬英九12日公布施行的《公務人員行政中 立法》,規定研究人員、教師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、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,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,已剝奪表達政治意見權利,影響人數約55萬 人。

因此,他們發起連署活動,目前獲學界及非政府組織等逾300人響應。吳乃德說,希望透過連署形成修法壓力,下一步將要求立法院修法。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將適用範圍擴大,主要是國民黨籍立委提出的主張。

 

【摘要6.26.2009劉靜怡 自由】 日前通過生效的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」,限制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的教師,以及包括中央研究院在內的公立研究機構研究人員,憲法上所賦予的政治參與和意見表達權利,本具有威嚇教師和研究者之重大違憲嫌疑。

立法院進一步通過附帶決議,要求教育部提案修改「教育基本法」的內容,把同樣的違憲要求,擴張適用於全國二十萬名公立學校的教育工作者身上,更是將抽空公民社會批判力和活動力,把國家治理推向威權政治的可怕企圖,表露無遺。

「行 政中立」的理念,在於要求公務人員不得基於本身的政黨屬性或政治意見,不當使用公權力和公共資源,優惠或歧視特定個人或組織,但即使如此,這種規範也該符 合比例原則,不應無限上綱地適用到所有獲得國家資源支持的工作上,因此,將學術與教育工作者列入行政中立的適用範圍內,恐是「政治歇斯底里症候群」的主要 病兆。

在行政中立法第九條,所禁止的行為定義模糊不清、不合比例地侵害言論自由和講學自由規定下,中央研究院的研究者,可能因為在研究室 撰文批評政府政策,而被控濫用行政資源;兼任行政職務的公立學校教師,則可能因為表現出支持某些政黨的環保理念,而遭到懲處;至於台灣公民社會長期仰仗其 貢獻想法與行動的教授學者,未來也極可能因為喊出「把街頭還給人民」的政治口號,而無容身之地。

這種強制要求教育和學術工作者,從身處的社會脈絡中抽離的立法,表面上標榜政治中立,實質上不外乎是要壓制不同政治意識形態選擇者,與公民社會力量,使當道者不再受批評、政客無需再面對非難。

如果這個社會,不能堅持多元價值的可貴,還算是個民主社會嗎?學術和教育工作者的反省能力與批判能量,不僅不被當成是監督政府,和促成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,甚至還被國家機器視為寇讎,不正是展現保守心態和退步價值的警訊嗎?

知識份子的公共參與自由,與傳遞知識功能蕩然無存事小,藉此導引整個社會朝著反知識和反多元的方向前進,再以故做風雅的「有品運動」塑造一元化的價值取向,點滴掏空民主基礎,則是值得擔心的大事。

中 央研究院的領導者,和各級學校首長,面對這種惡劣發展傾向卻默不作聲,或許有其本位利益考量,因此有失捍衛學術和教育長遠發展的基本職守;但是,教育和學 術工作者,若是不起而反對這種假中立的行政中立法,不僅對不起自己的學術和教育使命,更對不起一路艱辛走來的台灣公民社會。(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組副 教授)

 

分析評論:

1.     公務人員、學者能不能支持特定政黨?這根本不需要立法管制,行為對錯自然有教科書可做為判斷依據。最基本就是所有的法律與行為,都不可以抵觸《憲法》與《世界人權宣言》。

2.     任何法律只要抵觸《憲法》,就應該視同無效;任何行為,只要抵觸《世界人權宣言》,就失去道德性。

3.     公務人員與學者的言行,都要經過社會大眾的檢驗,人民會用《憲法》與教科書來檢驗他們。至於行政院要通過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》,根本多此一舉。由沒有知識水準的行政院,配合沒有知識水準的立法院,所修訂出來的法律,一定非常奇怪、容易侵犯人權。

4.     行政院長劉兆玄,到現在還沒有勇氣為行政院的行政效率,提出要通過國際ISO認證的時程表,可見得知識水準不行。自己做不好,就沒有資格要求別人。

5.     台大、政大、東吳大學的國際學術地位,都不如香港的四個大學,顯然,過去與現在這幾個大學的校長,知識水準都比香港的大學差,鄭瑞城一定不敢否認。沒有知識水準的人,執行力與辦事效率一定差,不可能有例外。

6.     台大商學院所有的教授,加起來的知識水準不如鴻海經營團隊,誰敢否認!政治大學沒有一個教授敢否認,劉兆玄也沒有資格否認!你的知識水準不容許你有任何的行政效率、判斷力。

7.     事實上,馬政府的行政院,官員素質與行政效率都比東元馬達差,而且差非常多,誰敢否認!蘇俊賓一定不敢,他已經是行政院最有學問、最有品德的人,朱雲鵬一定不敢否認!

8.     朱雲鵬提出六三三政見,害馬英九跳票,然後上班翹班去約會,做不下去了還可以去中央大學當教授,天底下有這麼爛的大學嗎?有,就是中央大學,誰能阻止中央大學的貪腐呢?沒有人阻止得了。

9.     行政院的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》規範得了朱雲鵬嗎?不行。監察院的王聖人敢彈劾朱雲鵬嗎?不敢,為什麼不敢?只有馬英九知道。

10.  如果朱雲鵬要加入台聯黨,到台綜院當院長,那也是他的人權不是嗎?誰能管得了他呢?

11.  馬英九為什麼有機會到政治大學教書?不是靠特權嗎?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》有辦法杜絕這種行為嗎?不行吧!這一種事情會不會繼續不斷地發生?當然會,需不需要訂什麼法來管制?

12.  公務人員只要遵守《憲法》,行政效率通過國際ISO認證,就已經中立了;學者教授,只要寫得出國際學術論文或世界級的教科書,就中立了。至於會不會公器私用,自然有行政法與監察院可以監督。

13.  如果台灣大學的國際學術地位,超過香港的四個大學,超過日本東京帝國大學,那麼,學術就中立了,根本不用什麼法來約束,證明行政院提出這個法,是一群蠢蛋撰寫!由一大群蠢蛋審核通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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