淺談個人主義與社群主義之爭

 

   生命起源於合作,成長於競爭,壯大於團體。從最高等的靈長類到最低等的無核古菌,甚至是無血無肉的病毒,他們全都有一個共同目的,就是傳下自己的DNA。 許多物種選擇群居與合作的方式來完成自己的使命,原始人類可能由個人競爭走向團體合作,也可能是繼承自古猿類的群居習慣;不論如何,人類毫無疑問是地球上 最成功的社群動物。任何人都無法獨自搭建一幢高樓、生產一艘潛水艇,或是製造一架太空火箭;若沒人發明鋼琴,哪來的莫札特與貝多芬?沒有文房四寶,哪來的 李太白與蘇東坡?因為人類引以為豪的文明科技、藝術文化,完全是在合作分工之下的產物。這種跨越族群時空的分工合作,卻又不是完美無缺的。在團隊合作下衍 生出來的必然問題,是個人利益與團體利益的分配與平衡,於此有個人主義與社群主義之爭。政治光譜是複雜且交錯的,簡化兩者的對立會遺漏許多細節,但也是處 理問題的第一步驟。

   對 於個人主義,或是經濟上的右派思想來說,二次分配,或說重分配,不但是一個經典的經濟問題,也是他們與社群主義最大的歧見。個人主義基本上反對任何形式的 二次分配,他們要求最大限度的經濟自由,以及最小程度的政策干涉,強者本來就應該多得,弱者唯一能夠獲得的就是強者的憐憫,而不是政策的保護。為什麼同樣 是唱歌,可愛的蔡依林,三天能夠賣出十萬張專輯?西門町街頭那些背著吉他,扯著嗓子,強迫路人聽他歌聲的可憐蟲,卻連發片的機會都沒有?這就是現代社會的 強者與弱者,同樣是聽歌,人們願意花更多的金錢去聽瑪丹娜的演唱會,而不是地下鐵裡免費的搖滾噪音。SBL的金酒隊,一場比賽只得59名觀眾;NBA的湖 人隊,一張前排球票可以賣到200美金,並且座無虛席。這些是所謂強者,政府無權對他們抽重稅,去幫助那些不如他們的人。公平並不是一個直覺,因為在直覺 上,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夠分得比別人更多;通常是在自己的能力不如他人的時候,要求公平的天性才會展現。不幸不等於不公平,所謂公平,只是弱者向強者乞討的 一個藉口。

   對於社群主義,或是經濟上的左派思想來說,強者有義務照顧群體中的弱者,比起那不切實際的同情心,政府的大力干預以及二次分配,無疑是最有效的手段。所謂 團體利益,其實在更多時候指的是底層公民的利益。患有顯性遺傳疾病,仍然大量生養小孩的家庭;一個身上插著七八條管子,每天花費許多醫療資源的人;天殘地 缺,手腳扭作一團,無法自理生活的萎縮病患;高收入族群對這些弱勢者負有義務,他們必須繳交更多的稅,來維持這些人的基本物質生活。因為人類不同於動物, 適者生存、物競天擇的叢林法規,不應該成為人類的社會模式。個人主義者強調人權,每個人生來都互不虧欠,強者對弱者沒有義務,人人都有財產不受支配的權 利。社群主義一樣重視人權,只是解讀不同;即使是最弱小的人也應該享有一般人的生存權,讓弱勢人群身上的失敗基因也有相同機會延續下去,正是人類對抗自然 法則的偉大表現。弱者的反淘汰,或許不是社群主義所要的結果,但是他們的思想默許這種現象發生。

   個人主義與社群主義的核心爭端,源自於社會中個人利益與團體利益的先後次序;前者主張個人利益優先,小政府、大個人;後者認為團體利益為上,大政府、小個 人。這種爭端,小至學校課堂的分組報告,大至國家社會的經濟政策,處處可見,時時可聞。基本上兩者各執一詞,均有事實現象與人性觀察做為論據,難分難解, 並且擁有許多派生的思想。一如前述,個人主義與社群主義,固然有其理想的一面;當走向極端的時候,其醜陋的一面也展現無遺。兩者都很難完全掌控一整個國家 或社會,現今的多數國家更傾向於中間路線,差別只是在於中間偏左或是中間偏右而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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